2015年11月18日07:5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實現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根本政治保證。我們要順利實現“十三五”規劃,必須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完善黨領導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體制機制。
一、根本在于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我國發展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面臨諸多矛盾疊加、風險隱患增多的嚴峻挑戰。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必須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著眼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全面推進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不斷增強戰略定力和發展耐力,不斷提升戰略思維能力、統籌施策能力、搶抓機遇能力、依法執政能力、防控風險能力,進一步提高黨領導發展的能力和水平,確保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偉大勝利。這是加強和改善黨對經濟社會發展領導一個總的目標要求。完善黨領導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體制機制的各種措施,都應當圍繞這個目標要求來謀劃、來實施。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明確提出,加強黨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領導,必須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發揮各級黨委(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加強制度化建設,改進工作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強化全委會決策和監督作用。從多年實踐看,黨領導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是把握方向,謀劃全局,提出戰略,制定政策,推動立法,營造良好環境。從地方黨委來說,主要是結合本地實際確定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點,加強和改進對經濟社會重大事務的綜合協調,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督促檢查,確保中央方針政策和各項部署的貫徹落實。在黨委和政府的職能劃分及工作布局上,涉及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重大方針政策、工作總體部署以及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問題,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經常性工作則由政府及其部門按照職責權限進行決策和管理。各級黨委要支持政府依法充分履行職責,推動政府依法行政,加快轉變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真正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主要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社會活動,集中精力抓好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十三五”時期,各級黨委要提高領導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很重要的是提高決策科學化水平。當前,世界經濟在深度調整中曲折復蘇,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蓄勢待發,全球治理體系深刻變革,發展中國家群體力量繼續增強,國際力量對比逐步趨向平衡。同時,國際金融危機深層次影響在相當長時期依然存在,全球經濟貿易增長乏力,保護主義抬頭,地緣政治關系復雜變化,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交織,我國外部環境中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多。從國內看,我國經濟長期向好基本面沒有改變,同時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仍然突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在一些方面存在明顯的短板。在這樣的環境下領導經濟社會發展,完全依賴老辦法老觀念老經驗已經不行了,必須堅持立足國內和國際視野相統籌,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加強對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的分析研判,完善黨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研究重大方針政策的工作機制,形成定期分析經濟形勢的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討論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突出前瞻性、戰略性、全局性問題,有針對性地討論解決瓶頸性問題。這就要求各級黨委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進行調查研究,對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了然于心,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癥結心中有數,對解決問題的辦法和舉措妥謀良策,這樣才能做到應對復雜局面泰然自若、化解風險挑戰勝券在握。特別要健全決策咨詢機制,加強高質量智庫建設,按照服務決策、適度超前原則,重點圍繞事關長遠發展、具有全局意義的重大課題,組織開展研究。
二、關鍵在于提高各級干部領導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加強和改善黨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領導,關鍵在干部。我們的干部隊伍整體上是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偉大任務和使命的,否則我們怎么能夠取得今天這樣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但是必須清醒地看到,面對“十三五”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艱巨繁重任務,面對錯綜復雜的國內外環境,我們的干部隊伍還存在著這樣那樣不適應的問題。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思想作風和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黨員、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有待強化。針對干部隊伍和領導班子現狀,《建議》明確提出,要優化領導班子知識結構和專業結構,注重培養選拔政治強、懂專業、善治理、敢擔當、作風正的領導干部,提高專業化水平。
按照《建議》精神加強領導干部能力培養,重點是提高謀劃發展、統籌發展、優化發展、推動發展的本領,提高群眾工作、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維護穩定的本領,增強新形勢下依法辦事能力和應急管理、輿論引導、新興媒體運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等方面能力。要從選拔、任用、考核、培訓等多方面入手,特別注重在黨政領導班子中充實配備熟悉宏觀經濟、工業、農業、金融、外經外貿、城市建設、社會管理的干部,優化領導班子知識結構和專業結構,提高班子成員的專業化水平。對干部領導科學發展的素質和能力,要提出明確指標和剛性約束,盡快健全有利于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享發展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要加強年輕干部培養,優先把有發展潛力的年輕干部放到經濟建設主戰場鍛煉,努力培養造就更多領導經濟工作的行家里手。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造就高素質領導干部隊伍的制度保證。這里最重要的,就是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時期好干部標準和“三嚴三實”“忠誠干凈擔當”“四有”等要求,把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與完善考核評價、管理監督、激勵保障制度結合起來,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著力推進。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修訂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重點解決干部“能上”問題;今年7月,中央印發《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重點解決干部“能下”問題,干部管理的制度鏈條進一步完善。推進干部“能上能下”,重點和難點是解決“能下”的問題,F在,有的干部身居領導崗位,但缺乏強烈的事業心、責任心,碌碌無為,貽誤工作;有的遇到困難和問題,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缺乏責任擔當;有的雖沒有嚴重違法違紀,但能力素質很不適應崗位要求;有的則目無法紀,濫用權力,以權謀私,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對于這樣的干部,就要堅決從領導崗位調整下來,采取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免職、降職等方式及時進行組織處理,嚴重違法違紀的要繩之以法紀。只有切實做到優進庸退、能上能下,才能保持干部隊伍的蓬勃活力,更好地帶領群眾推進經濟社會發展。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進干部“能上能下”,政績考核是基本依據。要推動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就必須按照《建議》提出的五大發展理念的要求完善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和獎懲機制。中央對于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各地結合實際進行了認真探索,核心是不再僅僅把地區生產總值及增長率作為政績評價的主要指標。這并不意味著干部沒有壓力了,而是壓力更大了、要求更高了、任務更重了,由以往單純比經濟總量、比發展速度,轉變為比發展質量、發展方式、發展后勁。這樣的政績考核,有利于把各級干部的主要精力轉變到轉方式、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上,避免以高投入、高排放、高污染換取經濟增長速度。
三、基礎在于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黨的工作最堅實的力量支撐在基層,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也出在基層。我們黨有430多萬個基層黨組織、8700多萬名黨員,這是團結帶領群眾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實現黨的執政使命強大的組織資源和組織優勢。要使《建議》的各項舉措落地生根,順利實現“十三五”規劃各項目標任務,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固本之舉,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創造力戰斗力,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和廣大干部的帶頭作用。
近些年,各級黨委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在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比較好的成效,但基層組織弱化的情況仍然存在,需要傾注更大力量進行強化。首先要著力擴大覆蓋,特別要抓好城鄉結合部、流動人口聚居區等社情復雜地域,抓好農民合作組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薄弱領域的黨建工作,做到哪里有黨員、有群眾,哪里就有黨的組織、黨的工作。還要著力解決好有效發揮作用的問題,關鍵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創新選拔培養機制,采取多種方式,將黨性強、能力強、服務意識強的黨員充實到基層黨組織書記崗位上。要通過教育培訓、實踐鍛煉等途徑,提高基層干部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依法管理基層事務的能力,更好帶領群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基層黨組織是政治組織,基層黨組織建設必須牢牢把握這個基本定位、基本屬性,著力使每個基層黨組織都能履行好黨的政治責任、發揮政治引領作用、成為堅強戰斗堡壘,把黨的政策轉化為群眾的行動,把廣大群眾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同時,也要落實服務功能,認真貫徹《關于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推動基層黨組織更好服務改革、服務發展、服務民生、服務群眾、服務黨員,在服務中體現黨的政治優勢。要把更多資源投向基層,引導基層黨組織強化服務意識,打造服務平臺,拓寬服務渠道,提高服務能力,切實解決好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的問題。
抓作風、改作風,是從嚴治黨的突破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堅持嚴的精神、實的作風至關重要。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著力轉作風改作風,從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到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再到“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持之以恒地抓、毫不松懈地抓,黨風政風煥然一新。但是,作風好轉的狀況還有待鞏固,作風問題還可能反復,作風建設一天也不能放松。要健全改進作風長效機制,著力抓常、抓細、抓長。要繼續強化正風肅紀,使高壓態勢成為工作常態,保持震懾作用。要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增強黨內生活的政治性、原則性、戰斗性,切實解決自由主義、分散主義、好人主義、個人主義問題,切實解決平淡化、隨意化、庸俗化問題,著力解決一些干部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持以強烈的歷史責任感、深沉的使命憂思感、頑強的意志品質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依法依紀嚴懲腐敗分子,提振了全黨信心,增加了黨的威信,贏得了人民群眾信任和擁護。但反腐敗成果尚未完全鞏固,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斗爭不能停步、不能放松,反腐倡廉永遠在路上。各級黨委(黨組)要落實好主體責任,各級紀委要履行好監督責任,黨委(黨組)書記要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根本的還是要加強制度建設。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大新成果,一個倡導思想道德高標準,一個開列違紀行為“負面清單”,為黨員干部的行為提供了對照標準和衡量尺子。我們要以貫徹兩項黨內規則為契機,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努力實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 人民日報 》( 2015年11月18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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